全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郑州地方高校第六届名师和杰出教师培育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郑教高函〔2025〕17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郑州地方高校第六届名师和杰出教师培育对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学校承担专科教学任务的专职在编在岗教师
二、推荐及选拔名额
学校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人。(此次推荐为差额推荐,郑州市教育局从地方公办和民办高校的推荐人选中最终选拔出名师8名,杰出教师1名。)
三、选拔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失德失范言行,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创新,在学科内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全身心投入高等教育教学实践与改革。
(二)长期承担本专业教学任务,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教龄达20年以上,年龄在55岁以下,职称为正教授或成绩特别突出的副教授,统计教学学时的时间段为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高职院校推荐人选,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年。
(三)在从事人才培养工作的同时,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学术造诣高。
(四)主讲课程在我市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教学成果奖项目负责人。
(五)积极从事所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实践,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六)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模范教师或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获得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或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为主持人),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3.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4.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项目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为我市高等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七)存在抄袭论文、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伪造荣誉证书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不得申报。存在上述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四、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择优选拔的办法进行。
(一)学校推荐
学校依照申报对象的业绩条件、师德考评及民主测评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同时,将推荐人选的业绩、考核、测评等情况在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无异议后排序报市教育局。
(二)市级选拔
1.受理申报。市教育局统一受理各高校报送的推荐人选申报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
纸质相关证件(证书)、期刊、著作、教材等为复印件。(具体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4)
电子版材料为与纸质材料一致的PDF格式文件。
另,需报送15-30分钟现场教学光盘录像一式1份,内容要客观反映推荐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2.市级选拔。选拔分两个环节,总计100分。第一环节为书面材料选拔,占总成绩的70%,第二环节为现场答辩,占总成绩的30%。
3.公示。市教育局统一按照规定程序将候选人名单通过郑州教育信息网等形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视为通过,予以认定;如有举报且经调查结果属实的,不予认定。
4.发文公布。公示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选拔结果,发文公布。
附件:1.郑州地方高校第六届名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2.郑州地方高校第六届名师推荐表
3.郑州地方高校第六届名师推荐人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4.郑州地方高校第六届名师和杰出教师申报材料内容、要求及申报材料装订要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