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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5:09     责任编辑:组织人事处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向基层一线优秀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倾斜。

已评为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市)“333人才工程”、省(市)“555人才工程”、省“811青年人才工程”、市“231青年人才工程”人员以及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已获得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选拔时年龄在50周岁以下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中级以上职称,选拔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市内领先地位,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三)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2019年以来)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省(部)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市(厅)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

3.获市(厅)社科类奖(排名前3位);

4.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人员;

6.在医疗卫生工作中,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在疾病预防控制或治疗疑难、危重病症中成绩突出,担任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任技术负责人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中华系列杂志(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国家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8.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获得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成果奖、省部级一等奖,省部级二等奖的仅限主持人),或市厅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前三名)。获市(厅)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9.在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是本领域的带头人,获全省本行业或领域最高奖的主创人员(前三名)或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突出贡献并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一)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其中含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非等额推荐,推荐人选还需经郑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再上报至人社局)。

(二)程序

1.个人申报

2.学院审核、评审推荐。

3.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郑州市教育局。

、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

1.个人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情况、业绩成果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

2. 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复印件1份,中级职称人员另须同时提供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 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必须按原尺寸复印生成,不能通过扫描打印或拍照打印)

4.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打印,提供20201-2023年连续3年电子证书)。

5.《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附表2)1份及电子版。

6. 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目录见附表4)及目录电子版。

7. 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附表3)1份。

8.人选标签(附表1)1份,贴于申报材料袋表面,并上报电子版。

9.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变动花名册(最新),其他申报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10.同行专家对申报人选的推荐意见表1份(附表5,此表前四行可以电脑录入,最后一项专家推荐意见建议打印出来后由专家手填并签名)

11.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情况表(附表6),此表不需纸质版,只需上报电子版。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建议按类装订,不建议合订成一册,不得过度包装。

纸质材料复印件,评审过后不再退回。电子表格(附件1-附件6)及个人证明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

(二)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推荐工作全过程,对推荐材料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参选资格。

申报人员请于10月8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组织人事处人事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纸质材料的填写及上报须严格按照附件中的纸质材料清单及填写要求进行。如有疑问,请咨询组织人事处人事科乔老师。



                               组织人事处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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