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教学管理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4-05-15 15:59:46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1.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管理工作目标,制定本系教学建设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2.组织起草制定本系所设专业的教学计划,制定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组织编写实验、实习指导书。

3.认真组织完成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各环节的任务。

4.负责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的考察选点和建设工作,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5.负责本系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培养、考核、使用、晋级、奖惩等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队伍的稳定及从事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6.负责本系外聘教师的管理,教师开新课资格的审定,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教学档案整理归档及完成教务处布置的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7.建立本系教学研究和教学检查制度。加强对本系教研室管理,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试讲和观摩教学,进行教学质量检查评估,探索专业结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每学期应有教研活动计划,并作好记录。

8.加强本系教材选用和编写的管理和指导,确保使用教材的适用性和先进性。组织本系教材编写计划的申报立项,组织好自编教材的编写和初审工作。

9.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制度。深入班级听课,定期召开任课教师会、班主任会、学生座谈会,了解和掌握教学信息和动态,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搞好教风、学风和班风建设。

10.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负责本系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学术讲座的安排与组织。

11.定期召开系务会议或教研室主任联席会议,安排布置和检查教学工作,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研究解决教学中的重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

12.合理安排,使用好学院下达的教学业务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3.及时传达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精神,并结合本系部实际,广泛听取意见,提出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14.定期向主管院长报告本系部教学工作情况。保持与教务处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15.承办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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