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全校性公选课管理办法(试行)
郑财院[2015]70号
一 总则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是我院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一项关键内容,它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有重要作用。为不断完善学分制,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加强对全校性公选课的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 开设原则
1.课程类型
全校性公选课分为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的课程原则上由各系设置,公共选修课可由全院专兼职教师根据兴趣专长,填写《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校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按照申报流程申报至教务处,经审批后决定。
各系申报专业选修课以外的专业性质较强的课程仍属公共选修课,可按照全校性公选课申报流程进行申报;公共选修课中的艺术类选修课,除教育部规定必开的八门课(附件2)不用申报,其他课程可按照全校性公选课申报流程进行申报。
2.开设原则
全校性公选课的开设应把握以下原则:在知识层面,有利于学生拓宽视野;有利于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有利于学生了解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基本派别、基本的原理和概念、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有利于学生掌握经典著作的主要思想和基本精神、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政治、经济、民主与法律常识、艺术欣赏基本知识。在能力层面,有利于培养和增强学生的获取知识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审美判断能力、心理承受能力、适应能力、自我评价能力。在修养层面,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利于增强学生爱国主义情感、增强历史责任感。
3.学分设置
全校性公选课每周上1次课,每次2课时;其中公共选修课学分为1,专业选修课学分为2。
4.申报时间
全校性公选课申报时间为开设学期的前一学期第13-14周,具体参见教务处发布的开始申报通知。
5.开课时间
全校性公选课每学期从第1周开始,至第16周结束,共计32个学时。上课时间定为周一至周四的七八节和九十节,周末原则上不安排选修课。申报全校性公选课的教师根据个人情况在《申请表》上详细备注开课时间。
6.开课地点
申报全校性公选课的教师可根据教务处提供的《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校性公选课开课教室一览表》(附件3),在《申请表》上详细备注开课地点。
7.人数限制
全校性公选课达到30人允许开设,最高上限为200人。申请开设全校性公选课的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在《申请表》上详细备注开课人数。
三 开设程序
1.申报
每学期的第13-14周,教务处向全院公布全校性公选课申报通知,各系及体育艺术部确定专业选修课程和必开艺术类选修课程,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附件4)报至教务处审核。全院各系部各处室的专兼职教师,自行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至教务处,可申请开设全校性公选课,每学期每人限报一门课程。
申报全校性公选课的教师,需提供《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包括预开设课程的课程简介、课程大纲、教学计划、教师个人简介和教材使用情况等,交教务处审核存档。审核通过的教师,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信息录入至正方教务系统,并上传个人照片。
2.审核
教务处收到《申请表》后对所申报的课程进行审核,对于符合开课原则、手续完备的课程,提交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校性公选课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学院审批后,列入《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校性公选课指南》。
3.开课
经学院最终审批通过的选修课程,教务处在3-5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表》提交的相关信息录入正方教务选课系统。
教务处原则上不再修改教师申报的开课时间,因教师提供的开课时间造成两门或多门课程开课时间冲突,导致学生选课人数不够,该课程停止开设。
因教师提供的开课地点造成两门或多门课程开课地点冲突,教务处将按照教师意愿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如不愿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造成时间、地点冲突,导致学生选课人数不够,该课程停止开设。
4.选课
正方教务选课系统开放后,学生可登陆选课界面自由选课。第一轮选课结束后,不足30人的课程按照停课处理,选择停课课程的学生有机会进行二次选课。第二轮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在1-3个工作日内将开课结果公示上网,成功开课的教师可到教务处领取开课通知和学生名单。
四 课程管理
1.调停代课
全校性公选课除学院通知停课外,原则上不允许教师因事调课或停课,如教师因公、因病无法上课,按照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调停代课流程向教务处申请代课或停课。
2.工作量
全校性公选课工作量计入教师年终考核工作量,兼职教师开设全校性公选课的,可以按照行政人员年终考核工作量加分条件进行加分。
3.职称资格
原则上参与我院评定职称资格的教师至少开设过一门选修课,凡在评定职称要求的时间内开设过选修课程的教师,评定职称时会有相应加分政策,具体加分细则参见组织人事处职称文件。
4.课酬
开设全校性公选课的教师,不论职称和专兼职,均按每人每节40元的基础标准发放课酬。
5.班级系数
开课人数在30-50人的班级,每节课班级系数为1.0;开课人数在51-100人的班级,每节课班级系数为1.3;开课人数在101-150人的班级,每节课班级系数为1.6;开课人数在151-200的班级,每节课班级系数为1.9。
6.教师管理
全校性公选课与必修课一样,接受学院督导组审查,参与学期末教师评教管理,评教结果计入教师年终考核结果。累计两次全校性公选课教师考核结果最后一名的教师,三年内不得申报全校性公选课。
7.考试与成绩
全校性公选课的教师需认真做好考勤管理,3次未到课的学生取消该门课成绩。全校性公选课在每学期第16周结课,第17周进行考试,考试方式以课程性质为准,由任课教师决定。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成绩录入正方教务系统,并将打印出来的纸质表交至教务处备案。
附件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校性公选课开课申请表》
附件2:《教育部规定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名单》
附件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全校性公选课开课教室一览表》
附件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免申报课程开课备注表》
模版:申请表填表模版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