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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2021年度校级课题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7日     责任编辑:科研处      来源:     浏览次数: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提升科研能力和教研水平,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原则

   1、校级课题的研究,主要基于我院办学的现实和理论问题开展原创性、前瞻性研究,同时兼顾河南省和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突出重点、明确方向,凝练科研实力,力求形成科研优势与特色。

   2、不得将已立项或正在申报的市厅级及其以上级别的课题用来申报校级课题;凡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剽窃、抄袭等不正学风被查处者,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级别课题。

   二、组织流程

   1、校级课题组织流程为选题征集、课题申报、评审立项、中期督导、结项评审。

   2、选题征集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9日24:00,各部门提供与本部门业务或教学相关的选题2条以上,发送到科研处邮箱zcykyc@163.com

   3、科研处将所征集选题进行筛选汇总后,于3月11日发布本年度课题指南。

   4、请申报人员于3月31日24:00前将立项申请书完整纸质版1份,单独装订的B表8份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zcykyc@163.com。申报者可在选题指南中选择题目申报课题,也可以根据选题指南,确定研究基础较好、有一定前期研究成果的自选课题申报。

   5、科研处组织评审后,于4月15日前公布立项结果。

   6、主持人须在下半年11月份之前至少完成正规CN期刊论文1篇,正文字数不低于3000字,该环节视为中期督导,否则该项目不予结项。

   7、预计12月份进行校级课题的结项评审。

   三、注意事项

   1、副高及以上职称教职工不得申报校级课题。

   2、课题立项后除非课题组有人员离职情况,否则不得更改成员。更改成员应向科研处提交书面变更申请。

   3、所立项课题当年必须按时完成结项,否则予以撤销,凡被撤项课题的课题组全体成员停止申报校级课题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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