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教师与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是推动教学改革、提高师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大技能教学工作力度,引导教师和学生重视实践、崇尚技能,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水平,形成良好的职业技能训练氛围,特制定《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校外竞赛获奖奖励办法》,具体如下:
一、奖励范围:
由教学主管院长确定组织师生参加的各类校外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二、奖励对象
获得个人奖项的参赛教师按实际获奖等级奖励教师;获得优秀辅导教师称号的按相应学生实际获奖等级奖励辅导教师;获得个人奖项的参赛学生按实际获奖等级奖励学生;获得团体奖项的按实际获奖等级奖励负责组织参赛的系部。
三、奖励细则
1.获奖教师及辅导教师:获奖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在校内年终考核、先进个人等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并在培训、职业发展中优先考虑(校外技能竞赛每个项目最多由两名教师负责)。获奖学生:获奖情况记入学生个人档案,获得省赛一等奖以上者,学校将按照相关政策在升学、就业方面给予学生优先推荐。获奖教师、辅导教师及学生由学校统一表彰。
2.学生团体奖获奖金额按学生80%,系部15%,辅导员或班主任5%的比例分配。若多个参赛队参加同一项比赛,取得多个名次,只取一个最优名次发放团体奖。若单人取得多个名次,只取三个最优名次发放奖励:第一个足额发放,第二个按相应名次奖励金额的50%发放,第三个按相应名次奖励金额的30%发放,其他名次与奖项均不再发放。优秀辅导员(教练员)参照学生奖励办法执行。
3.凡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的学生,学期期末考试各科课程均给予认定成绩:获得国赛二等奖及以上成绩为优秀;获得省赛二等奖及以上成绩为良好;省赛二等奖以下及未获奖学生成绩为合格。凡参加市级竞赛的学生,学期期末考试各科课程均给予10分加分。
4. 校外竞赛开展前期需交至教务处《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校外竞赛申报表》(附表三),竞赛结束后期需交至教务处《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校外竞赛情况信息表》(附表四)以及竞赛总结(内容包括文字、照片、视频等)。参加国家级比赛的训练队项目包干经费为5000元;参加省级比赛的训练队项目包干经费为3000元.
5.具体奖励标准见附表一、附表二。
6.每年11月由各系部汇总情况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计、汇总,上报院领导审批后按照学院奖励办法实施。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表一: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校外竞赛奖金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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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奖金(元)/项目
| 个人奖(项目包干)
| 团体奖
|
教师参赛
| 优秀辅导教师
| 学生参赛
|
国
家
级
| 特等奖
| 10000
| 8000
| 5000
| 15000
|
一等奖
| 5000
| 3000
| 2000
| 6000
|
二等奖
| 3000
| 2000
| 1000
| 5000
|
三等奖
| 2000
| 1200
| 600
| 3000
|
省
级
| 特等奖
| 1500
| 1000
| 600
| 3000
|
一等奖
| 1200
| 800
| 500
| 2000
|
二等奖
| 800
| 600
| 300
| 1000
|
注:1、同一项目(参赛者)在同一年不同级别竞赛中获奖,指导教师和学生均按照最高奖励金额执行,不重复计算。
2、行业类的学科竞赛,奖励级别均降格一级(行业类国家级降格为省级,行业类省级降格为市级)。
3、对于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联合举办的地区性竞赛,按照省级竞赛标准进行奖励。
附表二: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体育类竞赛奖金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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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奖金(元)/项目
| 个人奖(项目包干)
| 团体奖
|
教师参赛
| 优秀辅导教师
| 学生参赛
|
国
家
级
| 第1名
| 5000
| 3000
| 2000
| 6000
|
第2、3名
| 3000
| 2000
| 1000
| 5000
|
第4、5名
| 2000
| 1200
| 600
| 3000
|
第6、7、8名
| 1500
| 1000
| 600
| 3000
|
省
级
| 第1名
| 1200
| 800
| 500
| 2000
|
第2、3名
| 800
| 600
| 300
| 1000
|
第4、5、6名
| 600
| 500
| 200
| 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