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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新生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6 责任编辑: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150

一、参保对象

我院2014级所有新生,原则上统一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二、缴费标准

三年的医保费用30元∕年×3=90元,有低保的同学三年的医保费用10元∕年×3=30元。(需交低保证)首次参保医保卡工本费免费。

、参加医保可享受的待遇

(一)在校医院看病只需交费用的50%。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大中专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给予报销,标准如下:

医疗机构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商业补充保险待遇

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元/年)

起付标准(元)

支付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元/年)

支付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元/年)

社区服务中心

200

75%

75%

一类(区级)

300

75%

60000

75%

80000

140000

二类(市级)

600

70%

70%

三类(省级)

900

65%

65%

另学生寒暑假在原籍住院、实习期在实习地住院、符合异地就医规定异地住院,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而住院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可按规定给予报销。

由班主任、各系辅导员统计好本班或本系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详细住址和一张一寸彩照,以电子表格的形式上报学生处李桂林老师。费用收齐后由班主任、辅导员统一以班级或系为单位上交财务处。

截止日期2014年10月12日。

学生处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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