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寒假将近,为保证我院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回家过节,今冬我院将开展“温馨旅途”活动,为我院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报销春节往返路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我院有学籍在读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边远地区困难学生、孤残、低保等困难学生。
二、资助形式
现金资助:受助学生寒假结束返校后将往返车票附清单由院(系)汇总后报送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进行报销后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上。
三、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
(二)各院(系)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要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本院(系)受资助学生名单,并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格式见附件一,纸质需加盖院(系)公章);
(三)各院(系)受助学生原则上由学生评选,院(系)不得擅自更改;
(四)受助学生在寒假开学一周内将往返车票附详细费用清单交所在院(系),院(系)汇总后报送我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受助学生注意事项
(一)受助学生寒假往返学校可乘坐一般性交通工具,动车高铁一等座、卧铺、飞机等交通工具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二)受助学生应索取并保留好往返车票,以供报销(如票据丢失则不予报销,车票上身份证号必须为本人);
(三)受助学生所提供车票必须是郑州至其家庭住地;
(四)各院(系)评定过程中应以申请学生实际家庭困难程度作为主要衡量标准,而不是仅仅考虑学生生源地的远近。
为保证我院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健康、持续开展,各院(系)请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做好,使学生满意。
序号
| 院(系)
| 资助人数
|
1
| 财税金融系
| 41
|
2
| 会计学院
| 86
|
3
| 商贸系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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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息技术系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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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济管理系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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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2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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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通补助统计表
学生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