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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3 责任编辑: 来源:学生处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接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8)168号文件要求,现将评选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学习;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班集体”称号。

三、评选程序

(一)各院(系)评选申报工作,可吸纳教学部门和教师代表参加。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二)接受大家监督,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四、报批时间

各院(系)于3月30日下班之前将推荐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书面报告、拟表彰的总名单、附件1或附件2(纸质,一式一份,加盖院(系)公章)、报于学生处朱梦涵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sxsc@163.com(邮件标题为XX院(系)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逾期按弃权处理。

五、有关要求

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树立与这个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励志勤学、刻苦磨练,在激情奋斗中绽放青春光芒、健康成长进步。

附件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2: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学生处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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