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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平安河南、平安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6 责任编辑: 来源:保卫处 浏览次数:

郑财院[2018]23号

关于组织开展“平安河南、平安校园”

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处室、系(院)部、工会、团委: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及省教育厅《2018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教办〔2018〕144号)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师生对平安河南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南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持续推进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学院决定,即日起至4月中旬,组织开展“平安河南、平安校园”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3月13日至4月15日。

二、落实“平安河南”宣传

通过制作展板、条幅等形式,突出宣讲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的新部署新要求;宣传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宣传党中央、省政法委工作会议主要内容精神;宣传《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措成果等重点内容。

责任部门:宣传部、保卫处

三、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

通过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面向广大学生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素质,做到警钟长鸣。

一要有授课。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要保证安全教育时间,组织教师开设安全选修课或安全知识讲座。

责任部门:教务处

二要有氛围。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两微一端”等设立安全专栏,定期更新;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循环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在走廊、教室、食堂、学生公寓、实习实训场地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语。

责任部门:宣传部、各系(院)部、教务处、团委、学生处、后勤处

三要有资料。向学生发放校园安全知识资料,在图书馆、活动室和校园网设立安全角,提供安全知识读物借阅和电子资料下载服务。

责任部门:保卫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四要召开主题班会。全校高职各班由辅导员安排,中职由学生处安排,组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鼓励和支持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党员干部、有专业所长的人员积极投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举办安全教育讲座。

责任部门:各系(院)、学生处、保卫处

五要有训练。注重学生参与互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积极创建“平安校园”,以学生为主体,开展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部门:各系(院)、学生处、保卫处

六要有考核。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针对教师职工的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能力考核和针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测试。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

四、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以此活动为契机,亲自研究部署本部门平安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同志要抓好任务分解、工作督查,确保责任到人、要求落地,确保活动横要到边,竖要到底,无空白,没死角。各责任部门要把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年度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有方案、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

2.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各部门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要及时在校园网等媒体编发简讯。

3.要深化活动成果。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持续推进、久久为功。要把平安建设宣传作为一项基础工作,重在平时,重在坚持,做到常态化。要注重打造媒体专栏、宣传平台、墙体标语等固定宣传设施,推进宣传阵地化。

4.按时报送活动材料。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做好活动开展情况材料的报送工作,图片等电子版材料于4月4日前、书面材料于4月15日前报送至保卫处,电子邮箱:739149655@qq.com

特此通知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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