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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4日 11:01     责任编辑:组织人事处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职业院校主要推荐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81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加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一)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

(二)程序

1.个人申报

2.学院审核、评审推荐。

3.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

1.个人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情况、业绩成果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纸质一式 2份,同时报 Word 版;

3.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 2)纸质1份,同时报 Word 版;

4.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按以下顺序制作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 PDF 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二)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推荐工作全过程,对推荐材料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参选资格。

申报人员请于66日前将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组织人事处人事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组织人事处

                   202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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