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职业院校主要推荐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加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一)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
(二)程序
1.个人申报
2.学院审核、评审推荐。
3.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
1.个人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情况、业绩成果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纸质一式 2份,同时报 Word 版;
3.《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 2)纸质1份,同时报 Word 版;
4.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按以下顺序制作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 PDF 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二)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推荐工作全过程,对推荐材料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参选资格。
申报人员请于6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组织人事处人事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组织人事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