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郑教人函〔2023〕50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和有关教育教学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推荐的重点是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市具有一定影响的骨干教师。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市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推荐人选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一)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
(二)程序
1.个人申报。
2.学院审核、评审推荐。
3.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郑州市教育局。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
1.个人基本情况报告1份。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介绍本人的情况,报告最后要体现本人近五年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情况,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同时报送电子版)
2.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称证)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
3.《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纸张规格:A3纸,双面打印,禁止加页)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4.推荐人选近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另附清单1份(见附件2),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同时报送清单的电子版)
5.近五年内出版的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见附件1),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同时报送清单的电子版)
6.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4),请用excel表格,报送电子版。
7.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纪检证明1份。
(二)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推荐工作全过程,对推荐材料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参选资格。
每人需提供一个档案袋,将所报送材料单独装档案袋,袋上注明“2023年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申报人员请于7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组织人事处人事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乔增辉内线电话:8511
组织人事处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