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2023年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向基层一线优秀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倾斜。
已评为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市)“333人才工程”、省(市)“555人才工程”、省“811青年人才工程”、市“231青年人才工程”人员以及享受国家、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已获得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选拔时年龄在50周岁以下(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中级以上职称,选拔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市内领先地位,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2018年以来)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省(部)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市(厅)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
(3)获市(厅)社科类奖(排名前3位);
(4)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人员;
(6)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获得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成果奖、省部级一等奖,省部级二等奖的仅限主持人),或市厅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前三名)。获市厅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7)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一)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非等额推荐,推荐人选还需经郑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再上报至人社局)。
(二)程序
1.个人申报
2.学院审核、评审推荐。
3.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郑州市教育局。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
1.个人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情况、业绩成果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
2.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复印件1份,中级职称人员另须同时提供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必须按原尺寸复印生成,不能通过扫描打印或拍照打印)
4.《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打印,提供2019-2022年连续3年电子证书)。
5.《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附表2)1份及电子版。
6.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目录见附表4)及目录电子版。
7.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附表3)1份及电子版。
8.人选标签(附表1)1份,贴于申报材料袋表面,并上报电子版。
9.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变动花名册(最新),其他申报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1份。
11.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情况表(附表6),此项只需上报电子版。
(二)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推荐工作全过程,对推荐材料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参选资格。
申报人员请于7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组织人事处人事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纸质材料的填写及上报须严格按照附件中的纸质材料清单及填写要求进行。
联系人:乔增辉 内线电话:8511
组织人事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