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金融系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4-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系部德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情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客观评价学生在校期间操行表现,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操行评定的目的是为了通过科学量化的考评方法,客观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操行考评的成绩是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助学金和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基本要求

  操行评定主要包括思想品德、纪律、劳动卫生、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关心国家大事,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2、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各种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

  4、有较强的集体观念,积极参加院系等各项集体活动;

  5、认真做好值日工作,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院安排的各项活动;

  7、爱护公物、生活俭朴、言谈举止文明,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三、基本分值

  符合上述基本要求的,基本分为60分。

  四、操行分的加分规定

1.学生干部积极为学生服务按要求完成任务者均可适当加分。其标准是:

(1)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每人每年加10分

(2)系学生会副主席每人每年加8分

(3)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部长,各班团支书班长每人每年加6分

(4)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各班副班长每人每年加5分

(5)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干事,各班团支委,班委成员(团支书,班长,副班长除外)每人每年加3分

(6)各寝室寝室长每人每年加2分

(7)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参照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加分制度,同级别的院学生会干部比各系学生干部多加2分

2.院国旗班,广播站,礼仪队,各社团的负责人每人每年加8分;院国旗班,广播站,礼仪队,各社团成员每人每年加2分

3.学期全勤加5分(无旷课,迟到早退不超过两次)

4.参加国家竞赛第一名(或一等奖)加20分,第二名(或二等奖)加15分,第三名(或三等奖)加10分

5.参加省级竞赛获第一名(或一等奖)加15分,第二名(或二等奖)加10分,第三名(或三等奖)加6分

6.参加市级竞赛获第一名(或一等奖)加10分,第二名(或二等奖)加6分,第三名(或三等奖)加4分

7.参加院级活动每人每次加3分;参加系部活动每人每次加2分

8.在院级各类评比竞赛中获奖

(1)平时公寓检查被表扬的寝室,寝室成员每人加3分,学期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每人加5分

(2)在院级各项文体竞赛中获第一名(或一等奖)加4分,第二名(或二等奖)加3分,第三名(或三等奖)加2分,第四至六名(或优秀奖)加1分

9.在财税金融系各类评比竞赛中获奖

(1)寝室检查中,优秀寝室每人加2分,文明寝室每人加5分

(2)各项文体竞赛中获第一名(或一等奖)加4分,第二名(或二等奖)加3分,第三名(或三等奖)加2分

(3)各类讲座每人每次加2分

(4)各类活动参赛人员每人每次加2分,获得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10.同一项目受到不同表彰只记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五、操行分的扣分规定  

1、早操(早读)、上课、集会、升旗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

  2、旷课(包括早操、上课、集会、升旗等)每节(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课;

  3、在学校公共场所衣冠不整齐、穿拖鞋或奇装异服者每次扣3分,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在校内使用他人证件、或把证件转借给他人使用,未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扣3分;涂改、伪造学生证或其它证件,未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扣5分;

  5、在早上起床前、中午或晚上休息时间吵闹、打扑克、下棋、听音乐等而影响他人休息的,每次扣3分。打闹、起哄的,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在非运动场地进行球类运动,如在宿舍楼、教学楼、图书馆等打球,每次扣5分;

7、在宿舍点蜡烛的,每次扣5分;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每次扣1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8、未经批准,私自留宿他人者,每次扣5分;

9、院、系例行的公寓卫生检查中,打扫不合格的宿舍每人每次扣2分,特差的每人每次扣5分;

10、晚上不按时回寝室者,每人每次扣1分,夜不归宿者每人每次扣5分,超过23:00不归者按夜不归宿处理;

11、无故不参加劳动或值日每次扣3分;

12、乱丢垃圾,每次扣3分,楼上往楼下泼水、乱扔纸屑、杂物、果皮等,情节轻微者每次扣5-10分,并负责清洁干净,发生安全事故的,给予纪律处分,并承担一切后果;

13、受纪律处分的扣分标准:

(1)警告处分扣操行分5分;

(2)严重警告处分扣操行分10分;

(3)记过处分扣操行分15分;

(4)留校察看处分扣操行分20分;

14、如学生出现上面所未列之违纪行为,参照上述扣分办法的相关条款,视其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六、操行分按学年计算,具体划分等级如下:

1、95以上为优秀;

2、80-94分为良好;

3、70-79分为中等;

4、60-69分为及格;

5、60分以下为不及格;

6、操行分不及格的同学毕业时不发放毕业证,毕业1年后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做出鉴定,提交学院研究后可补发毕业证书。

七、相关要求:

为本系每个学生建立个人操行评定档案,综评部具体负责本系学生操行分的统计工作,学生的个人操行分评定结果装入学生档案。

八、本细则由财税金融系负责解释。

九、本细则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财税金融系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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