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和弘扬爱国、民主、科学、进步的“五四”精神,展现我院青年学生蓬勃向上的风貌,营造积极健康的主流文化氛围,构建和谐美好的校园,我院基础教学部特举办2013年“高举五四火炬 传承五四精神”演讲比赛活动。为了保证比赛有条不紊地举行,特拟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高举五四火炬 传承五四精神”。
二、参加对象:
2012——2010级,各班选出两名选手。
三、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3月25日--3月31日)
本次比赛首先通过召开全体语文教师和班主任会议,由班主任和与语文老师在各班进行宣传,发动学生积极参与、踊跃报名。
第二阶段:初赛阶段(4月1日--4月30日)
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语文科教师结合教学内容进行指导训练,并在班主任的配合下自行组织班内初赛,每班选出初赛的优秀代表2名参加全校的决赛。4月30日前各班上报决赛学生名单、演讲题目到基础部语文教研室。
第三阶段:决赛阶段(4月30日--5月4日):
4月30日下午14:40,进入决赛的各位同学到基础部办公室进行抽签,同时交演讲稿(手写或打印)一份。5月4日(周六)下午14:20,参加决赛的各位同学到1号楼一楼东头学术报告厅集合;14:40的各位同学按抽签的先后顺序进行演讲,决出比赛名次。
四、比赛要求: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讲普通话。
2、演讲内容要求围绕“高举五四火炬 传承五四精神”的主题展开,体裁不限。
3、演讲过程要求脱稿,每位选手的演讲限时5-8分钟。(超时或时间太短酌情扣分 )
4、学生可在演讲的形式上有所创新,可播放视频、音频、背景音乐等,以创造良好的欣赏情境,获取良好的艺术效果。
5、演讲要求语音清晰准确、抑扬顿挫、情感丰富、动作自然、仪表得体大方具有感染力。
五、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其余参加决赛学生都获得三等奖(9名)。获奖的学生均由基础部当场颁发奖状和奖品。
六、评选方法:
评委由教研室5名语文老师担任,当场亮分,取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该选手的最终得分。
七、评分标准(100分制)
(一)主 题(30分)
1、主题鲜明,思想性强(15分)
2、联系实际,贴近生活(9分)
3、思维敏捷,逻辑性强(6分)
(二)语言表达 (30分)
1、语言优美,准确简明(10分)
2、抑扬顿挫,铿锵有力(8分)
3、表达流畅,口齿清晰(7分)
4、普通话标准(5分)
(三)艺术表现 (25分)
1、富有激情,感染力强(10分)
2、精神饱满,表情自然(9分)
3、肢体语言使用恰当(6分)
(四)演讲效果(15分)
1、观众反应好(6分)
2、气质、形象、着装(6分)
3、时间掌握好(3分)
八、组织机构:
组 长: 李延玲主任
组 员: 各语文老师、各班班主任
评 委:李延玲 胡莉莉 任丽英 万晓礼 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