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1-08-03文章来源:基础部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各院系、处室负责本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在日常工作中,各院系、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所负责部门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四、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还负责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部门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六、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检查的结果要和教师的各项业务考核挂钩。

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是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师生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上制度。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2021年8月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基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