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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举办第六届“点钞大赛”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0日发布人:会计学院 来源:会计学院 浏览次数:

一、竞赛项目:点钞大赛

比赛使用工具:提前设错钞券、答案记录单、笔、水盒

二、比赛时间:2019年11月26日

、比赛地点:3号楼307、308实训室

、参赛对象:2019级各班预选出的参赛选手60人

、比赛内容:手工点钞,单指单张点钞法与四指四张点钞法自由选择。

五、比赛时间:3分钟

六、赛程规制:

1、比赛设现场裁判若干名,计时员1名。

2、比赛使用统一提供的比赛用佰元面额练功券、海绵缸(配甘油)、笔、记录表、点钞机等。

3、一律采用坐姿形式进行点钞。

4、以整把形式进行,每组5把钞,按不少于50%的比例设置差错,每把错张不超过±4张,并在每把练功券的第一张和最后一张上写上把次编号。

5、每位选手初始配钞券一组,比赛结束前可申请加钞。点钞必须经过起把、点数等动作,用-4,-3,-2,-1,+1,+2,+3,+4等数字记录每把钞券数量并登记在记录表中。

6、比赛时,选手应按备用钞券序号顺序点钞,不得跳把。未经清点的把次不得作为已点把数(即不得甩把)。

7、清点过的练功券放入指定框或箱中,作为复核的依据。

8、在主裁判发出“请选手准备”口令后,选手可将备点钞券、笔、登记表等进行检查和整理,并按个人习惯移动在合适的位置上。主裁判发出“预备”口令时,选手起第一把在手。当主裁判发令“开始”口令后,选手方可点钞。

9、主裁判在比赛结束前30秒报时,最后10秒倒计时报数。比赛时间到,不得继续任何比赛操作,学生需坐在原位上安静等待裁判人员收点钞成绩登记表。

10、所有选手的登记单上交后,选手方可按裁判员统一指引下安静有序离开考场。

11、最终成绩由后台核对后再行公布。

七、大赛组委会

主裁判:孙洁

裁判:章慧、沈净瑄、张钰、穆晓丹、邵帅、孙萌、李一萍

工作人员:会计技能社团

八、注意事项

1、选手参加操作技能竞赛前,须按赛场指定时间提前熟悉竞赛场地。

2、提前开始操作或延迟时间者扣减比赛成绩10分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3、如果确实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决定。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

5、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续赛。

6、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20分钟进入赛场。开始比赛后,不得进场。

九、奖项设置

1、比赛设立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

2.奖励预算按人均20元,获奖人数暂定30人,预计奖励预算600元。

主办:会计学院

承办:会计技能教研室

协办:会计技能社团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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