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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院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01-25 22:57   审核人:   (点击: )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经研究决定,在我院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各院系团总支书记

二、述职评议考核时间安排

各院系团总支书记于2 1日之前提交述职报告至院团委赵腾老师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线下述职时间另行通知。

三、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落实本院系年度共青团工作重点任务,特别是加强青年学生思想引领、夯实团的基层基础、服务青年成长发展、服务学院中心工作等方面,对本院系团总支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和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述职评议考核方式

(一)书面与线下相结合。各院系团总支书记于21日前提交述职报告,完成书面述职。现场述职安排将根据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述职与工作会议相结合。按照团组织隶属关系,由各院系团总支书记代表本院系团组织向院团委述职,现场述职以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专题会议的形式听取述职。

(三)党团组织与青年代表评议相结合。院团委将深入团员青年了解情况,将邀请各院系党支部(总支)书记、团员青年代表参与评议。院团委相关负责人将对述职情况进行整体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五、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求

(一)认真对待。各院系团总支书记要认真学习《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扎实准备述职报告与现场述职工作,积极配合院团委确保述职评议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在述职工作开展过程中,注重宣传引导,留存相关佐证材料。

(二)结果运用。评议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价为“一般”和“差”的等次共占 10%1个)。此次述职评议结果将与本年度“五四表彰”工作挂钩,以鼓励团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院团委将给予一定形式的认定与激励。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院团委将通过约谈提醒、限期整改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该院系基础团务工作;连续2年评价等次为“差”的,相关团组织及其

负责同志自评价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奖评优,直至相关问题整改解决。

(三)抓好落实。各院系团组织要针对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院团委将经常性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应列入下一年度述职评议内容。


共青团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 1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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