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化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郑州市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办〔2017〕22号)精神,结合实际,就我校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一届市委二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从源头上斩断不良风气的“资金链”,树牢纪律意识、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充分认识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自查自纠和清理排查力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把纠正“四风”深抓实做,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归口负责,层层把关。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认真抓好本部门“小金库”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归口负责、层层把关的工作机制。
2.全面核查,不留死角。学院各处室、各院(系)部、工会、团委都作为本次“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对象,切实做到核查部门全覆盖、核查内容无空白、核查线索不遗漏。
3.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被查处的“小金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
4.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本次“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成立学院“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四、整治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此次“小金库”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学院各处室、院(系)部、工会、团委。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1.违规设立“小金库”。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包括截至市委、市政府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文件印发之日单位“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以及2012年以来“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违规将单位收入或资金转入工会、社会团体设立“小金库”;
(9)收取回扣、佣金设立“小金库”;
(10)编造虚假项目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
(11)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
(12)其他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
2.学院各部门违规开设银行账户。未执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豫财库〔2016〕116号)和《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郑财库〔2017〕3号)文件精神,银行账户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备案,未按财政部门审批意见撤并银行账户的问题。
五、方法步骤
此次“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自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9月30日结束,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10日至6月10日)
学院党委要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领会精神、把握要点、严守规矩。
各处室、院(系)部、工会、团委部门负责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传达本文件精神到本部门的每一个人,抓紧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各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主动如实上报,凡属于“小金库”的资金,必须在2017年5月31日前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予以纠正,并将“小金库”资金交到学院财务处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同时各部门要如实清理上报本部门银行账户,对不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也要如实上报并限期撤并;各部门应于5月31日前将《“小金库”专项整治和清理银行账户承诺书》(附件1)、《学院部门“小金库”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2)、《学院部门现有银行账户自查自纠报告表》(附件3),经主要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本部门“小金库”清理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及《学院“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任务清单》一并报送至学校治理“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处(综合楼504房间),联系人:介莎莎;联系电话:8505(内线)、66727168(外线)。如个别部门有“小金库”资金情况,要同时上报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
根据本次整治工作规定,对学院“小金库”自查自纠阶段填报的承诺书,在办公楼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对有群众反映和举报的相关线索,学院“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办公室要一查到底,依法依规整改处理到位。
学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应于6月10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小金库”专项整治和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承诺书》(附件4)及公示图片、《郑州市“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表》(附件5)和《郑州市预算单位现有银行账户自查自纠报告表》(附件6),报市“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阶段(6月11日至8月31日)
在各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学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部门自查自纠检查情况,结合有群众反映和举报的相关线索以及“小金库”易发的部门,有重点地开展抽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资金资产处理到位、银行账户清理到位,同时要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学院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并将“小金库”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如实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持之以恒整治“小金库”问题,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严肃财经纪律,保障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
学院党委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纪检监察处要牵头负责、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会同财务、后勤等部门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纪问题,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二)明确责任,认真自查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
学院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纪律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凡在2017年6月10日以前,自查自纠主动将“小金库”资金缴入财政账户并及时上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免于处理。2017年6月10日后,凡被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
(四)构建长效机制
学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堵塞制度漏洞,牢牢扎紧财经制度的笼子,着力构建“小金库”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学校将“小金库”整治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评内容,与“两个责任”考核挂钩,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全方位的监控体系。
举报电话:内线:8505 外线:66727168
举报邮箱:zzcsjrjjc@163.com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2017年5月19日
附件:1.“小金库”专项整治和清理银行账户承诺书(部门签订)
2.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部门“小金库”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部门填报)
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部门现有银行账户自查自纠报告表(部门填报)
4.“小金库”专项整治和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承诺书(学院签订)
5.郑州市“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表(学院填报)
6.郑州市预算单位现有银行账户自查自纠报告表(学院填报)